维权律师许志永就赵作海案发表公开信

枉坐11年冤狱的河南人赵作海,依靠”死者复活”的奇迹才重新获得了法律的公正对待。然而,在中国很多类似”赵作海”的案件中,不是所有人都能像赵作海一样还有机会重获清白。很多蒙冤人至今还在监狱中忍受着无期徒刑的折磨。本周三(5月26),法学博士许志永在一封公开信中发出这样的质疑:除了”死者复活”,中国还有别的申冤途径吗?

许志永是中国知名的律师。本周三,他第三次致信承德市最高法院院长王胜俊,呼吁重新受理承德劫杀出租车司机的冤案。其中四名当事人在6年前被定罪,3人死缓、1人被判无期徒刑。此案的被告代理律师正是许志永。他在接受德国之声记者采访时表示,”死者复活”这样的案例是极其偶然的,那么中国其他死刑冤案该如何解决?

“实际上,我是在很无奈的情况下才提出这样的疑问。因为,根据实际情况,我们手头有好几个案子,甚至连真凶都出现了,结果案子仍旧没有任何进展。其实,像承德这个案件,我们就已经找到了真凶的线索,但却拖了这么多年都没有解决。”

麻木的官僚主义让人绝望

许志永所说的承德案发生在1994年。自从6年前河北高院对四名肇事者做出死缓和无期徒刑的判决后,许志永就开始接受该案的代理上诉工作。经过调查和取证,他认为四名肇事者是无辜的。2010年,最高人民法院终于口头同意立案受理,但至今仍没有出具立案通知书,许志永说:

“我觉得那些麻木的官僚主义真的是让人绝望,完全让人看不到尽头和希望。当那些弱势者遭遇着不幸和冤屈的时候,他们真的是告状无门。你想,我们为这件案子折腾了这么多年都没有得到解决,就可以想象,中国那么多被冤枉的人,他们能到哪里找到希望。”

这是一个无助的呼吁。因为许志永知道,如果按照法律程序办会很简单:那就是没有充分的证据认定一个人有罪,就可以证明这个人是无罪的。但事实并非如此。

中国司法的’特色

当媒体报道了当局对赵作海进行65万元的赔偿之后,北京律师刘晓源在其博客中这样写到:”赵作海案让人们开始质疑中国司法体系的公信力,这起案件是中国司法的’特色’、充分体现了警方独立办案的难度。”

许志永表示,赵作海获得的赔偿太少,按照中国法律他得到的赔偿应该更多,何况赵作海目前的赔偿并没有到位,他说:

“让人费解的是,为什么国家一定要等到这个所谓的’奇迹’出现以后才去解决。为什么那么多的部门(政法委、公检法)都给赵作海定了罪,为什么让这么荒诞的事情出现呢?”

许志永还介绍说,根据中国新的《国家赔偿法》的明确规定,除生活赔偿之外,还应有精神抚慰金,而现在有关部门并没有给赵作海这笔赔偿。所以,他要求精神赔偿是合法合理的。

作者:严严 责编:乐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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